德国是一个法治严谨的国家,即使对印在名片和门牌上的学术称谓,也是管理严格,绝不放纵随意胡来。
在这儿待的时间长了,也能见到一些人不知是“法盲”,还是信奉“撑死胆大的,吓死胆小的”,有意无意滥用学术称谓。
印象最深的有两例。一例,是早在留学时,太太所在的医学院里,有一位来进修的中
原来,他在与中国高校合作时,拿到大连医学院的教授聘书,就以为可以在德国公开挂上教授头衔了,于是去掉“VRC”(“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德文缩写),在名片和广告上只印“教授”,到处散发。殊不知,德国规定:没有各州政府文化科技部的书面认证,非德国高校的“教授”头衔,一般都不得出现在德文名片、门牌,广告等公众场合。违者,轻则罚款,重则还得吃上几年官司。
德国之所以要严格管理学术称谓,一是德国教授为终身制,教授过去又都算官员,享有比较高的社会地位,就得更为慎重;二是为了防止有人利用“制度差”、“文化差”和“称谓差”浑水摸鱼。例如,在意大利,中学老师人人都被称为“Professor”;三是杜绝有些国家的“克莱登大学”(源自钱钟书小说《围城》,意指冒牌大学)出售学位,招摇撞骗。(《青年参考》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