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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药价内情揭秘

2006-09-0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药价居高不下的原因何在?为何行医几十年的老大夫面对层出不穷的“新药”亦是一头雾水?

国家药监局退休官员的调查报告

骆诗文,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副司级巡视员,在药品监管领域共工作了15年。

退休后的骆诗文自2005年10月起,经八个月的调查,

写了200多页的调查报告,对2000多种药品招标价与非招标价详细比较,发现厂家根据不同的销售渠道,制定不同的价格体系,进医院的药品价格普遍高于走市场的药品价格。一些招标药品只是对普通药品进行改变剂型、改变包装、改变规格、改变给药途径的品种,厂家专门对医院销售,通过变相涨价,招标药品普遍高于非招标价格。比较典型的例子有野木瓜片(糖衣),经过转换系数处理,将不同规格调整为同一规格后,招标价比非招标价竟高出52.7倍。

“高价药驱逐低价药”

国家规定,医院在购进药价上加价15%,这是所谓的“明扣”。实际上,私下里,药厂还要给医院至少三成以上的“暗扣”,也就是药厂给医院和医生的提成。按药品出厂价加价15%的比例计算,当然是绝对额越大,医院得到的会越多。这正是医院喜欢高价药的原因所在。

类似青霉素、阿莫西林价格低廉的抗生素难以得到大医院的青睐正在于此。“这些药过于便宜,大医院不愿意要,我们只能销往农村。”一位在药厂工作多年的人说,“即使这类便宜药能够中标,也不能在日常的诊疗活动中被广泛使用。所以等于是‘死品种’。”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常务副会长于明德说:“如果医院一直垄断着药品的销售权,这就决定了单纯的药品降价和招标采购等等做法都解决不了药价高的问题。”

“换汤不换药”

罗氏芬、丽珠芬、菌必治、菌得治、抗菌治、康力舒其实就是一种药:头孢曲松钠。百服宁、泰诺、必理通、白加黑等在电视广告上让人看得眼花缭乱的药名,其实通用名都只有一个:“对乙酰氨基酚”。

药品一般有三种名称,即化学名、通用名和商品名。药品的通用名称是国家药典采用的法定名称,而商品名是指药品生产厂商自己确定,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产品名称。云山雾罩的商品名称在遇到药品降价的政策时就成了力挽狂澜的对策。据业内人士透露,每次降价都会有降价药品停止生产、换个名称和包装再次登场的案例。如本身是注射液,改头换面成注射用的粉针剂,就可以钻按类别限制药品价格的空子。许多药品成份一样,只是名称改变,不少患者连续吃了几种药,到后来才知道吃的是一种药。这不仅导致患者花冤枉钱,还可能因重复用药产生不良反应。

在目前医疗服务价格与医生收入严重不匹配的同时,医生、药房工作人员则从医药用品销售中获得大量灰色收入。实现医与药的分开管理、分业经营。从源头上切断医院、医生与药品经营之间的经济利益联系,确保医院和医生不是为了获利而开药,从根源上开始解决这一体制的改革应该开始了。(《南方周末》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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