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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身衣物不宜干洗

2006-09-0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六成洗衣店使用四氯乙烯干洗剂”!这是广东省质监部门去年11月发布的消息。这种有毒的干洗溶剂若长期使用,将对人体特别是从业人员造成肝功能损害,还可能致癌。虽然四氯乙烯被省质监部门认定为“有毒”,但却没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使用,质监、工商部门一直无法查处使用四氯乙烯的干洗店。

据深圳市服务行

业协会洗衣专业委员会张秘书长介绍,目前广泛使用的干洗剂分两种,一种是石油溶剂,一种是四氯乙烯。由于石油溶剂的清洁度、可回收性及环保性能不及四氯乙烯,所以目前大部分干洗店采用的是四氯乙烯。一些干洗店为降低成本,使用漏气的开启式干洗机,或采用劣质干洗剂,就容易出现干洗过的衣服上四氯乙烯残留量超标的情况,影响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建议大家干洗衣物时不要去一些技术、卫生没有保证的小店。此外,贴身衣物最好不干洗,以免衣物上残留的干洗剂对人体造成不良影响,取回衣物,最好悬挂48小时之后再穿。  (《羊城晚报》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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