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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指标上交受贿款,合适吗

2006-09-1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9月1日,四川省金堂县人民医院召开“反贪会”。因为向县卫生系统反商业贿赂专用账户上交的贿赂款很少,该医院怕被调查,就给医生上交受贿款下达定性指标:科室主任每人500元,医生每人300元。

普遍并非等于绝对,金堂县人民医院召开的所谓“反贪会”无疑将普遍绝对化了。不难看出,召开如此“反贪会”的默

认前提是:所有医生都受贿。可事实却并非如此,诚如该医院一名医生所言:“我没有收过别人的钱,拿什么交?”事实上,我国医界也并非“天下医生一般黑”,仍然有许多知名或不知名的医生凭着慎独品质和职业良心自觉抵制各类贿赂行为,他们要么对医生收受“回扣”和“红包”行为说“不”,要么以“孤胆”姿态对医界暗流进行揭露、抗争。

应当看到,医院给医生上交受贿款下达定性指标并非全是医院的错,当地卫生主管部门也是有责任的。为此,笔者以为,要想有效遏制医界商业贿赂,关键是在对医生进行职业道德强化教育的同时,引进颇具威慑力的监督机制,而不应该机械地以上交的受贿款多寡作为反贪的唯一标准。(《检察日报》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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