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9月30下午,在福建晋江的一条公路上,由北向南驶过一辆五菱牌面包车,在它外侧的车道上,有一辆摩托车也在同行。行驶到永和镇马坪路口的时候,面包车突然重重地撞到摩托车后部,车上的两个人被撞倒在地。
路边的陈清眼和妹妹陈瑞英目击了车祸全过程,而被撞的人正是他们的亲戚。正当兄妹俩惊魂未定的
眼看追赶肇事车无望,陈家兄妹想到了被撞倒的两个亲戚。赶回现场,他们发现,表弟庄燕概和其母林秀双都伤得非常严重。情况紧急,陈家兄妹赶紧到路边拦车,想把伤员立刻送往医院抢救。
事故发生地是交通要道,基本上没有出租车经过,其他的车也很少愿意停车载运两个浑身是血的伤员。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庄家母子奄奄一息……下午6点刚过,陈家兄妹终于拦住了一辆汽车,把两个伤员送到了福建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林秀双内脏严重受伤,5个小时之后,离开了人世。庄燕概是严重的脑部损伤,一直处于昏迷之中。后来,庄燕概终于醒来,却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至今不能说话,生活也无法自理。
事发后,公安机关立即逮捕了肇事司机施仲要。在看守所里,他听到两名车祸受害人一死一伤的消息,非常愧疚,表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但与此同时,施仲要一再喊冤,他说那天情况特殊,必须把车开走,自已的行为不能算是逃逸。
原来,施仲要的伯父也遇上了车祸,正在金井镇一家部队卫生所治疗,那天上午突然出现大出血,急需输血。可是卫生所里同样血型的血已经用完,必须立即去泉州血液中心取血。不巧医院当时没有车,于是,施仲要开着自己的面包车,带着卫生所的检验员李霖锋,前往泉州取血。他万万没有想到,在取血回来的路上,撞倒了庄燕概驾驶的摩托车。
在赶往金井镇镇标处岔路口的途中,施仲要拿出手机打电话给堂弟,说自己出了车祸,要堂弟到镇标处岔路口来接血。打完电话之后,施仲要继续开车,直到镇标处岔路口,他放下了李霖锋和取回的血,把车开向了不远处的派出所。施解释当时的想法是,如果在案发地点停车,也许会遭到受害者亲属的纠缠而来不及送血,这才决定让堂弟继续送血,自己去派出所自首,尽最大可能争取时间,抢救被撞倒的伤员。
可是,受害者的亲属们并不接受这番解释。他们认为,既然施仲要的目的地本来就是医院,完全可以顺道带上伤员。施仲要说当时实在没想到这一点,为此后悔不已。
2005年1月25日,晋江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施仲要犯有交通肇事逃逸罪。4月4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施仲要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经过调解,施仲要与受害人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已经先行赔付了31万元,还答应根据治疗情况继续赔付庄燕概的医疗费。 (《中国电视报》9.18央视《经济与法》熊曦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