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64年开始,吴连登同志曾为毛泽东主席当管家12年。他在回忆毛主席一家的账目时说:
毛主席的经济收入有两个方面:一是工资,二是稿费。主席的账和江青的账是分着的,各花各的钱,各记各的账,有点像现在的AA制。
毛主席的工资是一级600多元。1958年后,毛主席带头提出把自己的工资由一级降到三级
江青任文化处长时工资是100多元,后来调到243元,为行政9级。文革中林彪为讨好江青,在一次会上说江青的工资比邓颖超都低,此后让秘书打电话给中央办公厅的领导,要把江青的工资由原9级改提到5级,这样就和邓大姐的工资一样多了。1971年“9.13”事件后,毛主席彻底清查林彪问题,发现林彪私自给江青长工资等事实。主席特别生气,把江青叫到住地游泳池进行极为严厉的批评,江青哭着离开了。这一切使江青感到问题严重,回到钓鱼台十楼后,要她那里的党支部书记程汝民同志,以党支部的名义向汪东兴同志写报告,要求把自己的工资降下来。这几年一共多拿的几千元(5级到9级的级差为99.7元)全部退还给国家。
主席的账很好算。他的404.8元工资,要交党费10元,房租、水电费、租用家具费、地毯费等加起来每月80多元,每到冬季要另加4个月的取暖费40多元,合计125.02元,吃饭要用100多元,还有3个人要主席负担――李敏、李讷、还有江青的姐姐。
主席还有两项主要花费:吸烟和喝茶。主席烟瘾大,喝茶多,两项要花八九十元,也都是从主席的工资里面出。这样,有时主席的工资就不够用了。每到这时,我就向主席提写一份申请,要求从稿费里支出一些钱使用。主席亲自阅批后方能取钱。主席把稿费多用于购书和资助民主人士。韶山来人看病和工作人员生活上的困难,也是从稿费中拿钱来帮助。
毛主席一家的收支情况,我都认真填写收支报表,附上发票和收据,每个季度请主席、江青阅示,然后向中央警卫局财务处上报、封存。
在人民大会堂、钓鱼台等地,主席喝一杯茶,我按规定替主席交一角钱。一般情况下,20天左右我到这些地方结一次账。(《书市周刊》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