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郭玉涛律师指出,网络上的评论也是评论,必须要遵守我国现有的各种法律法规,不能有违法情形,也不能因为是网络评论而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相关规定,以书面或口头形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
郭玉涛提醒网民,不要以为在网络上说几句坑人的话无所谓,也不要以为用个化名、就可以逃脱,一样要负法律责任的。如果不想因为在网上灌水惹来麻烦,就要规规矩矩地注意自己的言行。(《中国消费者报》9.20)
[值班总编推荐] 李华等到回信,何以火了
[值班总编推荐] 习近平同俄罗斯总统普京举行视频会晤
[值班总编推荐] 宁波:甬江新潮腾 竞 ... 破解创新...
朱晓凯:每一个人的历史都应该被记录
【详细】
詹 丹:一处被忽视的点烟“闲笔”
理响中国:激活乡村振兴新动能
朝戈金:民间文化研究需扎根生活土壤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