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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人大代表质疑市建委

2006-10-0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广州市建委为解决建筑市场混乱状况,对建筑企业实行“不良行为”评分制并在网上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1年。

广州市人大代表郑孝记认为,该做法意图建立企业经济档案和个人信用体系,本属好事,但缺乏政策法规依据,没有可操作的实施细则,过于随意。今年3月因缺席一次“工作会议”,19家公司被判“不良行为

”,扣掉10分,并在网上公示。8月底,广州一家公司工地发生一人死亡的安全事故,被处以同样的处罚。

“缺席一次会议”与“死一个人”划等号?郑孝记认为,“不良行为”涉及企业声誉和生存,有的没有收到会议通知也稀里糊涂地上了“黑名单”,一罚就是一年,引起很多企业的不满。

郑孝记认为,通过扣分建立信用档案,相关数据和执行过程就必须准确严肃,但目前缺乏严格监督。有的企业因“不良行为”被“停标”。但该停谁?有何依据?如何申诉?至今没有操作办法。难免有人为个人目的串通使某些企业“停标”。由此,郑孝记建议:广州应取消对企业进行“不良行为”的评分和在网上公布的做法。

缺席会议与死亡事故是明显不等值的,但为何出现常识性偏差?这种行政作为如果真的姓“乱”,那么“乱作为”本身也是“不良行为”。

(《羊城晚报》9.22孙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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