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Q正传》是1921年12月4日开始在北京《晨报副刊》连载的。直到整整五年后,鲁迅才发表文章谈到它(《〈阿Q正传〉的成因》)。此后,隔了十三年,在《答〈戏〉周刊编者信》中,应剧本改编者的公开要求,才不得不在报纸上提及这篇小说。
看来,鲁迅拙于炒作,默守古风,埋头写作,不事推销,是可以肯定的了
所以,他未能如近来一些作家,拿到版税,马上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私家车。由此可见,今人也许写不过前人,但适应生活,获得更大利益的本领,要比前辈们聪明得多,也狡猾得多。因此,有些为先生抱屈,假如,他若是另一个比较随俗的鲁迅,对于声名,对于利益,也比较在意的鲁迅,按照20世纪90年代出书的一般规格,我想他至少应该做到:
小说问世的第一个月,在中山公园里的来今雨轩,设茶点,供小酌,并发纪念品,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邀请诸如《晨报》、《商报》、《京报》、《国闻周报》的主编、发行人,还有上海《申报》的驻京特派员,以及《朝日新闻》、《字林西报》等外报记者,发给他们新闻稿,在报刊上形成第一波的舆论攻势。
第二个月的某个星期天,在台基厂的六国饭店,召开一次作品讨论会,请柬印上“会后有工作餐”字样,当然,不能一只盒饭马虎了事,总得有中西合璧的正餐供应才是。京城文化界人物,怎能不光临呢?自然是鱼贯入场,踊跃发言,鼓吹誉扬,不遗其力,这样,就在文坛造出第二波权威人物攻势。
第三个月,在沙滩的北大红楼门前,组织一次盛大的签名售书活动,可惜那时中国还没有电视,不过,鼓号队敲敲打打,镁光灯啪啪闪亮,还是可以做到。于是,购书者慷慨解囊,过路人驻足观看。到了下午,晚报就有了“读者太多,挤破了门,签名太多,手脱了臼”之类的报道,对广大市民层发出第三波群众攻势。
不要相隔得太久,第四个月,作者,或出版商,就得出来发表声明,书被盗版(后面带三个惊叹号)……
趁热打铁,第五个月,设法与翻译家联系,尽量套瓷,拜托他们将自己作品推向外国。
……
严格地说,上述的种种包装手段,是最起码的,最小儿科的,简直不足挂齿的炒作行径。这些年来,一些很一般的作品,不照样弄到地动山摇的程度?如果今人当真写出来一部类似《阿Q正传》的划时代作品,落入一位炒家手里,要不闹出七级地震那样大动静,是绝不会善罢甘休的。
坚信“文章得失不由天”的鲁迅先生,看来,亏大了。
不过,话说回来,当年他也真的这样热衷于炒作的话,怕也不是能在历史上留存下来,经得起折腾的大师了。
21世纪已经到了,如果能够把20世纪文学界的优秀传统、良好风气、革新精神、求实态度,带到新世纪去,而把那些一说起来就令人皱眉头的不雅、不洁、不妥、不像话的一切,都留在过去的旧世纪,让其成为历史,倒是个挺不错的主意。
但是,有这个可能吗?谁知道。
不过,说真的,“文章得失不由天”,读鲁迅这句箴言,至少能多一点清醒。
(选自李国文著《中国文人的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