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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免费”班车不免责

2006-10-0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去年10月4日,马女士在上海某超市购物后,乘免费班车回家。经过真北路口时,班车急转弯,车身剧烈抖动,马女士座位上的软垫突然滑落,她重重地摔在车厢地板上。经诊断,马女士胸椎椎体压缩性骨折。

马女士认为,超市班车破旧,转弯时未减速,超市应承担赔偿。而超市方认为,班车虽旧,但车况符合标准,发生

事故是意外。因协商不成,马女士将超市告上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免费班车虽“免费”,但超市在向顾客提供免费班车的同时,应当恪尽安全保障义务。

今年9月26日,法院一审判处超市赔偿顾客4万余元。

(《解放日报》9.28陆一波 武文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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