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晚,“同一首歌”在陕西省宝鸡市的演唱会,让宝鸡度过了一个疯狂的夜晚。然而,这个在“‘同一首歌’宣布停止商业演出”之后举办的晚会,出现了许多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
绕圈圈
宝鸡市1999年拿到“全国优秀旅游城市”的牌子后,就一直想策划一场声势夺人的活动
跑到北京的筹办小组3月份一直在绕圈圈,始终无法切入正题。同时,还有另一个消息让宝鸡的官员很担心。知情人说:“当时正是‘两会’期间。宝鸡的官员得到了一个消息,说‘同一首歌’的掌门人孟欣在‘两会’上表示,‘同一首歌’将停止商业演出,于是担心这台晚会可能做不了了。”
今年5月,筹办小组收到“同一首歌”发来的“回函”。回函上写道:“宝鸡人民政府,你们的邀请我们已经收到,你们的主题(同根同祖同一首歌)很好,符合同一首歌公益化、国际化、市场化改革的要求。”
双方合作还面临着一个现实的难题要绕过:去年9月1日以后,《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明确不允许政府部门主办演出活动。宝鸡必须要找到一个演出经纪公司,作为名义上的承办方,负责演出批文报批手续、演员审批手续的办理,最主要的是,最后和“同一首歌”签约――这让一切看上去按规章进行。
政府最后选择了宝鸡唯的一家注册过的经纪公司“陕西力都经典文化艺术演出有限公司”,老板丁力原来是宝鸡的一个音响器材商。
“终于见真神了”
今年7月,宝鸡市给“同一首歌”打电话时,得到的回复是,“不可能了,8、9月份我们已经排满了”。于是,筹办小组和丁力二次进京。经过一番周折,最后有一个人告诉宝鸡“同一首歌”明确的报价:700万元。这超出了宝鸡市“不超过550万元的预算”。跟宝鸡方面领导汇报后,得到肯定的回应,“已经到这一步了,不在乎多150万元”。
丁力说:“一般演出的成本包括三个部分:演员,舞美,灯光。但‘同一首歌’的成本里还包含了很重要的一块是播出费用。最后支付给‘同一首歌’接近700万元演出报酬里,演员费用200多万元,播出费用160万到170万元,其他还有一部分制作费。这和孟欣在今年接受某媒体采访时对‘同一首歌’所得报酬构成的分析大不相同,她曾说:‘其实我们80%的费用都是演员的出场费,10%是制作费,10%用在录像、吃住上。’事实上,‘吃住’全由地方政府买单。”
筹办小组被通知7月25日可以坐下来跟“同一首歌”的一名制片主任谈论实质性合作了,丁力感叹说:“终于见真神了。”
“700万,宝鸡连版权都没有”
7月25日,宝鸡又被转了一道手。知情人说:“筹办小组的成员们在这一天终于把宝鸡方面对演唱会的一些要求递交给‘同一首歌’,主要包括对出演明星的要求。宝鸡给了‘同一首歌’三个等次的歌星名单,第一等次列了9个人,第二等次列了20个人,第三等次列了一些,他们要求‘同一首歌’最后的演员名单是至少保证他们列出的第一等次有2到3人,第二等次有8到10人。”而“同一首歌”有关负责人说:“这些协议的具体细节,你们7月27日跟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老总再谈,我们已经把具体制作委托给这家制作公司。”
这倒符合“同一首歌”公司化转型后的自我定位。孟欣的助手曾说:“公司化之前,‘同一首歌’是台里录节目,所有权属于中央台;公司化之后,这个节目是主办方的节目,主办方对这台晚会有很大的权利和义务。”
这样,政策风险由政府背,纠纷风险由制作公司背,“同一首歌”永远不是主办方,就永不犯错。
这种强势直接体现在了8月底宝鸡和“同一首歌”的正式合同上。知情人说:“在最终的合同上,‘同一首歌’就只承担导演和播出的责任了。所有收入由政府委托的公司打给国际总公司账户,钱再由这个账户打给演员和‘同一首歌’委托的公司。在宝鸡的事情全部由制作公司来做,一旦发生任何官司,‘同一首歌’栏目组没有任何问题。”
“公司化”也替“同一首歌”解释了它备受诟病的“商业化问题”。孟欣的助手说:“正因为主办方的权利和义务,没有人规定他们不能运营这台晚会,不能卖票。”
签约前后,宝鸡方面和“同一首歌”
商量,认为宝鸡这边花了这么多钱,这台演唱会的版权能不能属于宝鸡。得到的回应是:“‘同一首歌’是央视的一个栏目,版权肯定是不能归你们的。”宝鸡出了钱,但最后什么事都做不了主。
8月30日,“同一首歌”方面的第一批人到宝鸡,也列出一个单子,上面包括“住宿安排,场地设施”等一系列要求。知情人说,“同一首歌”有不同于其他演唱会的很多要求,比如,它要每个人都拿荧光棒用于营造气氛;要针对演唱会上的歌星每人制作20张大幅宣传牌;要单独编排歌迷区,要有“歌迷牌”。这些相配套的费用全部要由地方承担。
9月6日下午,“同一首歌”的一支拍摄队到达宝鸡。
在现场工作的时候,一名在场的官员表示,“我们这次办了,以后是不会再办了”。
(《三联生活周刊》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