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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部门利益膨胀

2006-10-1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央政府机构中的部门利益问题日益突出。在决策或履行职能过程中,有些部门过多从本部门利益出发,影响了决策的战略性、全局性和前瞻性,损害了社会公正与大众利益。

部门利益最大化

部门利益是指行政部门偏离公共利益导向,追求部门局

部利益,变相实现小团体或少数领导个人的利益,其实质就是“权力衙门化”与“衙门权力利益化”。一些部门从“部门利益最大化”出发,努力巩固、争取有利职权(如审批、收费、处罚等),冷淡无利或少利职权,规避相应义务。集中体现为超编(部门领导通过扩张政府部门来扩张自己的权力)、超支(突破财政预算、拓展预算外收入)倾向,极端体现是部门领导个人或集体腐败。

部门利益法定化

中央机构广泛存在借法律规章来巩固、谋取部门利益的现象。如通过“职权法定”、“行为法定”与“程序法定”使部门利益法定化。有些政府部门利用政策资源优势,在制定有关法律草案时,千方百计为部门争权力、争利益,借法律来巩固部门利益,获取法律执行权,进而获得相应的机构设置权和财权。

部门利益国家化

部门代表政府行使行政权力,本应维护国家利益。但是,在现行体制下,有些政府部门在制定决策过程中,为积极巩固、谋取本部门利益,将部门意志(其实往往是部门领导或小团体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或将国家意志歪曲为部门意志,以部门利益取代国家利益,借维护国家利益之名,强化行业管理之由,行谋取部门利益之实,使部门利益出现比较严重的国家化倾向。

部门利益国际化

有的中央机构打着“与国际接轨”的旗号,利用增进对外交往、加强对外合作等时机,以“接受国际惯例”、“提高国际资源控制力”等为借口,挟洋以自重,巩固、谋取部门利益;有的中央机构的部门利益与境外集团商业利益的交织正日趋紧密,在一些重大涉外政策上,有时甚至不顾国家、民族利益,成为境外利益集团的代言人。

增大国家经济政治风险

长期以来,先部门利益后国家利益,重部门利益轻国家利益,以部门利益取代国家利益,甚至为部门利益而不惜牺牲、损害国家利益等行为,影响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增大国家的经济风险。

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如果不代表人民利益,而是代表集团或个人利益,损害大众利益,必然损害政府的公信力与权威,损害党与政府在人民中的形象。部门利益使一些改革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严重偏离社会公正方向,威胁社会稳定与和谐。 (《?望》2006年第4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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