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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送人之后

2006-10-1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妻子离家出走 丈夫将女儿送人

2002年7月,家住黑龙江省五常市小山子镇的农村姑娘熊世波和村民李晓光结婚。一年后生下一个女孩,取名李玟。在女儿出世后不久,熊世波和李晓光开始为一些琐事争吵,感情逐渐疏远。2004年农历七月二十三日,熊世波在女儿刚满一周岁时,离家出走,到

哈尔滨市打工。

李晓光又伤心又气愤,夫妻之间的裂痕更大了。由于李晓光白天得在外面干活,照顾李玟的担子便落到了李奶奶张文仙的身上。李晓光因父亲早亡,母亲改嫁,从小是跟随奶奶长大的,祖孙二人相依为命。本想李晓光成家后,奶奶可以安享晚年,现在却不得不照顾起重孙来。

这样勉强过了两个多月,李晓光和奶奶再也坚持不住了。他想:熊世波这么长时间对他和孩子不闻不问,肯定是不想回来了,自己从小就吃够了没有父母的苦头,难道让女儿也同他一样在孤苦中长大吗?于是,李晓光便将女儿送给邻村的吴金胜夫妇收养。

没想到,2005年8月末的一天,熊世波回家了。

难忍失女之痛 母亲誓讨女儿

自从知道女儿送人之后,熊世波无时无刻不在悔恨中度过,在多次与吴家协商要女不成的情况下,2005年9月8日,熊世波以李晓光侵犯了她对子女的抚养监护权为由,一纸诉状将李晓光告上法院,吴金胜夫妇被列为第三人。

吴金胜夫妇向法官承认,自己家中女孩的亲生父亲是李晓光,是2004年11月份领养的,但没有正式办领养手续。然而,就在法院开庭前夕,吴金胜夫妇突然带着李玟到外地打工去了。2005年11月9日,法院公开审理。吴金胜夫妇没有到庭,只有他们的代理人当庭应诉。

法庭上,吴家的律师递交了一份出生证和孩子落户口的户籍证明。证明上显示,新生儿吴莲雪出生于龙凤山乡卫生院,母亲姓名王亚芬、父亲姓名吴金胜。户籍中的记载与出生证明相同。同时,吴的律师还指出,李玟和吴莲雪的出生日期不同,显然所指不是一个孩子。

熊世波和李晓光均认为吴家出具的出生证明是假的,是为了给孩子落户口伪造的。他们要求对吴家所指的吴莲雪进行DNA亲子鉴定。然而,法院和熊世波等无论怎么联系吴金胜夫妇,他们就是不出现。

法庭对吴金胜提供的出生证明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为吴金胜、王亚芬办理吴莲雪出生医学证明的柳英子医生已经去韩国了,孩子的情况无法核实。

收养行为无效 女儿归还生母

2006年春节,李晓光突然想起,女儿被收养时吴金胜曾给自己出具过一份字条,写明女儿被吴金胜夫妇收养,见证人还在字条上签了名。

李晓光马上找出了这张关键的字条。由于出现了新证据,法院决定再次开庭。合议庭经过走访,并结合吴金胜夫妇二人笔录认为,李晓光与吴金胜夫妇之间送养、收养子女的事实存在,熊世波提供的证据均为有效证据。李晓光未经熊世波同意,私自将其二人所生女儿送与他人,侵犯了熊世波对子女的抚养监护权。李晓光与吴金胜夫妇协议送养和收养孩子,当时虽是双方自愿的,但因没有征得女孩生母的同意,且未依法办理相关的收养手续,所以收养关系无效。

2006年4月19日,五常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晓光与第三人之间的子女送养、收养关系无效;第三人于判决生效后立即将原、被告所生女孩李玟交归原告抚养。(《人民法院报》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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