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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警察罚我做“护士”

2006-10-1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有一天,我接到华盛顿一个同学的电话,说两名国内的同学来美国出差,当晚抵达加州,让我好好招待他们。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当晚,我开车去酒店接了同学,然后驾车带他们出去闲逛,后来又到酒吧喝酒,我只要了两罐果酒。

从酒吧出来后,刚刚坐进汽车,就见对面马路上走来一位黑人警察。他拿出一

个深色的小匣子放在我的面前:“伙计,呼口气!”我轻轻地呼了一口,糟糕,匣子上的红灯闪了两闪,“还好,你喝得不多,但现在你不可以驾车,你还要接受我的处罚,到州立曼海罗医院去当6个小时的护士。喏,这是你的罚单!”

第二天下班后,我去了医院。医生带我进了一间病房,病房里大多数人是外伤,有的人手上打了石膏,还有的人头上缠满了纱布。医生告诉我这些都是交通事故的受害者,他让我根据他们的需要,为这些病人端水、打饭,甚至扶他们上厕所。我这才知道,原来警察是让我现场体验一下车祸受伤者的生活。我一连在医院当了3天“护士”,直到积满6个小时。

在这以后,每当我驾车外出,遇到有人让我喝酒时,我总是对他们说:NO!我可不想再做加州的护士了!(《青年参考》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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