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以来,一项由沈阳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人大代表评议性“旁听庭审”活动在沈阳市中级法院和检察院深入开展,在沈城引起反响。
5月15日上午9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号楼10号法庭。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原被告双方先后入席,表情严肃;70多个旁听席上座无虚席,当天参加旁听的,除了原被告双方亲属和部
庭审结束后,有关同志收集、统计、分析庭审期间代表给法官的评议情况。同时,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负责同志、参加旁听的人大代表和市法院、检察院的同志及法律专家一起,对刚才的庭审进行面对面的公开评议。有的代表提出审判员审判用语不够规范、录像资料不能示证等意见,有的代表提出审判员表情过于紧张,语言不流畅,影响庭审效果等意见。法院将根据这些意见采取相应改进措施。
据了解,像这样的人大代表评议性旁听庭审活动,目前已开展了6次。
对此,法学专家尹良培认为,司法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能。组织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并对庭审法官进行评议,是监督形式的一种有效探索。(《光明日报》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