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8岁的小陈从一所烹饪学校毕业。经人介绍,他在一个朋友亲戚家当了保姆,帮忙做家务和接送孩子上幼儿园。月薪1000元。
小陈觉得保姆是一份不错的职业。回到佛山不久,就在当地报纸连续五天刊登了一则应聘男保姆的分类广告,“20岁,男,有家政经验,学过厨艺、懂推拿,月薪要求700元以上……”
广告刊登后,他接到许多电话。令他始料未及的是,近一半雇主要求提供异性服务。一个26岁的女子十分直接地告诉他,她的丈夫是做贸易的,一年中大部分时间在外地。她想找一个可以做家务,又可以提供异性服务的男保姆。小陈备感困惑和气愤,他认为那些准雇主对他提出这种要求已是一种“性骚扰”,不得不黯然放弃了做男保姆的念头。(《羊城晚报》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