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越南妻子“很划算”
记者在广西凭祥市凭祥镇前进村逐化屯见到农桃时,她正在家门前的晒场上和丈夫许习高一起晒稻谷,还不时和丈夫用当地方言说话,看起来像是一个普通的广西农村妇女,但她其实是“越南新娘”。
农桃是越南谅山省同登市人,1990年嫁给广西农民许习高,
许习高告诉记者,上个世纪90年代,要娶个本地姑娘,光彩礼就要上万元。当时家里很穷,娶不起媳妇,而要找越南姑娘就能省很多钱,所有结婚的费用加起来最多2000元,越南女子又吃苦耐劳。后经过村里面老人牵线搭桥,他娶了农桃,“娶越南妻子很划算”。
越南边境地区的很多女子也愿嫁到中国来。越南谅山省高禄县妇女闭英霞嫁到凭祥镇前进村逐化屯已经18年了。“这里的生活好,经过已嫁到中国的村里人介绍,我也嫁到这里来了。”
摆顿酒席就是夫妻了
这种民间形式的通婚,已经在中越边境持续了20多年,但很少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目前,仅凭祥市就有这样的夫妻1434对,共生育子女2190人。
由于受语言、政策等客观条件的限制,《中国与毗邻国边民婚姻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在边境地区无法落实;加上两国边民依法登记结婚的意识淡薄,认为两个人结婚就是摆摆酒席、请亲朋好友吃一餐就是夫妻了。
这些非法结婚的家庭不给发《准生证》,他们的孩子,计生部门只能按照非婚生育来处理,让他们交纳社会抚养费。
“黑婚”与家境贫困的恶性循环
虽然农桃到中国已经16年,但由于至今都没有进行婚姻登记,不能落户中国,无田、无户口。如今,许习高家里仅有一亩水田、两分菜地,还有几分旱地,家庭经济贫困。不少越南妇女有了孩子后,见家庭生活不如意,一走了之,给孩子的成长蒙上阴影。
早上遣返 晚上回家
没有结婚证而以夫妻名义与我国边民共同生活的越南边民,属于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结婚的“三非”人员,一经发现都要遣送回本国。龙州县公安部门多次采取遣返措施,但由于边界线长,中越两村相距太近,边民互市点及“胡志明小道”太多,早上遣送回到越南,晚上她们又回到了中国。
如果要通过国与国之间的移交方式把越南女子送回国,则需要越南方面提供这些越南女子的身份证明,而她们在本国的户籍早已被注销。
一些基层工作者也提出,中越边民通婚不同于其他形式的跨国婚姻,它有相似的文化背景、地理环境和人文风俗为基础,且绝大多数是自由婚姻,宜“疏”不宜“堵”。 (《家庭生活报》2006年第12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