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住房公积金在归集、支取、管理、贷款等方面存在问题的逐渐曝光,各方对住房公积金的议论渐多。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十多年来,广大中低收入者的“购房难”并未明显缓解。有观点认为,住房公积金应取消,将之理入职工工资。
事实上,我国的住房公积金是在“房改”进程中推行的。截至2006年5月,住房公积金
这些年,国家因人民收入提高而逐步取消了对衣、食、行的补贴,人民也有能力承受。而对于住房,虽然国家采取了许多社会保障措施,广大中低收入者仍然存在“购房难”的问题,因而尚处于“初级”阶段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其作用还远未发挥,目前应做的是促其继续健康发展,而不是令其“夭折”。(《今晚报》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