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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要收“带孙费”

2006-11-1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11月7日,家住长沙市的欣欣称婆婆“太狠心”,“我婆婆说,等宝宝上幼儿园就帮我接送,但要800元工资,宝宝伙食费另计,晚上还要由我自己带。”婆孙之间竟然存在“雇佣”关系,这让欣欣无法接受。而老人也有理由:“他们都是成年人了,父母该尽的义务我们已经做到了,为什么要义务替他们带小孩呢?这是义务范围吗?”

对此人们看法不一。刚退休的李老师认为,带孙子是“精神上得到了快乐,就是得到了回报,与钱无关”。而靖羽妈妈每个月都给公公婆婆固定的工资,“他们要买菜、买水果等,不想让老人费了力气还要自掏腰包。”吴奶奶说:“自从带孙子后,我每天的生活都是围着他转,累得腰酸背疼。跟儿子、媳妇要工资也不过分。”

中国心理医生协会保健师康琳表示,收不收“带孙费”要视观念和经济能力而定。但子女没权利要求老人照顾第三代。康琳还称,其实很多父母拿了工资,也是反馈给孩子们,但“给工资是对人情观念的挑战,也是对国内一部分年轻人自立能力、劳动价值观念的一种挑战。当然,不管拿不拿工资,孝顺、和谐最重要。”  (《三湘都市报》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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