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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89元公证费200元

2006-11-1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北京市民侯女士称:父亲于2002年12月在农业银行一家储蓄所开户,存入100元,到今年9月扣掉年费后剩下89.17元。前不久父亲去世,家人清点东西时找到这个存折,但都不知道密码,去领取时,被告知需要办理公证书才能取钱。

“这笔钱是我母亲和父亲的共同财产。”侯女士说,“我母亲带着结婚证、身份证、父亲的

死亡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均被银行拒绝。银行只认公证书,但遗产公证最低收费也要200元。”

“谁会为89元财产,花费200元公证费呢?”侯女士说,如果真的必须要公证才能支取该款,自己只能放弃。该账户不能支取也不能销户,而银行每年都会扣储蓄卡年费。“若干年后,余额不足时,银行是否还会向我追诉父亲的‘债务’呢?”

11月9日,农行圆西路支行一负责人向记者强调,必须公证后才能取该笔款项,或者通过法律诉讼解决。要公证书才能支出死者存款,这是银行的内部规定。

对此,文蔚冰律师认为,公证费是按件收取费用,由发改委定价。但是,国家并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储户从银行领取遗产需公证书。他认为,银行的这个内部规定是违法行为,侵犯了公民依法继承财产的权利。(《新京报》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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