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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安全法将作重大调整

2006-11-2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6年全国人代会期间,191位代表提出6件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议案。代表们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在实施过程中,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社会救助等方面存在一些分歧,对违法行为的当场处罚、电动自行车能否上路、堵塞盗抢机动车销赃渠道等问题也有不同理解,需要通过修改法律予以明确。

公安

部、国务院法制办答复说: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建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条款进行修改或作出立法解释;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问题,财政部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试行办法;关于电动自行车上路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未限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关于当场处罚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法是特别法,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可以突破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表示,在总结法律、法规实施经验的基础上,正在抓紧研究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完善问题,并在条件成熟时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华夏时报》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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