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京华时报》报道,11月21日晚,北京丰台警方对出租大院和出租房展开了突击行动。警方当晚动用包括荷枪实弹的特警在内的500余名警员及协警,封锁东管头地区后进行清查。警方已将该地区800余名可疑人员带回审查,拘捕了16名犯罪嫌疑人,其中包括1名网上通缉逃犯。
显然,“500警力突查出租房”是一种典型
警方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以“合法的暴力”侵犯了公民的权利,这并不符合社会正义的要求。作为强势的执法部门,除非在紧急情况下,在选择执法手段时,都应该本着“以人为本”、“尽其最善”的原则,尽量避免伤及无辜。
应该说,警察执法是为了让人民感到安全,所以在执法过程中,更应该让人民感到安全。 (《上海法治报》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