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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涉众型经济犯罪

2006-11-3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养蚂蚁赚大钱、战略投资“必得利”、“购机返租”稳赚、入加盟店红利高、代你炒汇赚大钱、免费茶话会……今年1月至10月,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经济犯罪案件4.9万起,挽回经济损失129.4亿元,较去年同期分别上升4.3%和51.8%。上述这些涉众型经济犯罪,就是其中的典型。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高峰介绍说

,涉众型经济犯罪是指涉及众多受害人,特别涉及众多不特定受害群体的经济犯罪,主要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非法销售未上市公司股票等犯罪活动。虽然骗子的骗术越来越名目繁多,但并非无可辨别,涉众型经济犯罪主要有如下4个特点:

一、金额巨大 涉及面广

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案件为例,今年1月至10月,共立案1210起,涉案金额175.1亿元人民币,占同期全部经济犯罪涉案金额的22.2%;涉及范围不断扩大,行业涉及农业、养殖业、房地产、医药、文化、旅游等领域;人员涉及下岗职工、退休老人等弱势群体和学历较高的城市“白领”。

二、手段多样 不断翻新

方式包括以养殖、种植、合作造林等为名目的“联营入股返利”、租养等;以投资展位、铺位等为名目的“购后返租”;以促销为名的“消费返利”,以教育储备金办学、造林投资“绿色银行”等为名目的集资;以专卖、代理为名进行的传销,以及利用互联网进行的“网络传销”;以即将在国内或海外上市、届时可获得成倍投资收益为名的非法公开销售“原始股”。

三、虚假许诺 高利回报

为吸引更多群众,不法分子往往会许诺高额回报,有些回报率甚至高达120%。

四、合法掩护 编织光环

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完备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甚至会邀请知名电视主持人进行形象推介。

特别提示:世上没有白吃的午餐

高峰说:“面对‘高利回报’诱惑,不妨捂紧口袋。如果大家收到诈骗信息或是发现诈骗活动后,可迅速举报。”公安部经济犯罪举报中心电话是010―66266833。(《解放日报》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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