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宿舍丢电脑校方有责任吗

2006-12-0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我儿子在一高校读书,一周前,他出去上课时,锁在宿舍柜子中的笔记本电脑被盗。他找到校方,可校方至今也没有给出妥善解决的方案。我认为学校宿舍有专人值班,我儿子的电脑还会丢失,说明校方管理不善。请问:我可否找学校索赔?

专家解答:

您儿子在校住读,与学校自然形成一个住宿的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您应该支付学校一定的住宿费用,而学校也应该给您儿子提供一定的住宿条件,其中就包括对住宿学生的人身和财产保护与看管的义务。您儿子放在宿舍柜子里的电脑被盗,说明学校没有完全尽到对学生的保护和看管义务,对此学校是有一定过错的。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也明确了学校对学生有管理和安全保护的义务。因此,学校对您儿子被盗所造成的损失,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重庆晚报》11.25)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