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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为啥没“医闹”

2006-12-1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无论国内外,都存在大量医患冲突。国内“医闹”泛滥,在国外,比如美国,却很少能看到。据悉,在宾夕法尼亚州,总共800位骨科医生,就有400位被患者提起民事诉讼。在我国,遭遇诉讼的医生肯定没有那么多。但美国人会选择打官司,很少去闹事,其原因在于美国人处理医疗失误的系统比较完备。

首先,每个医院

内都有一个专门风险管理部门,负责调查医疗失误。他们从专业技术的角度,调查有争议的案例,以判断主管医生是否尽责尽力,是否有过失。如发现主管医生有过失,他们有权对责任人进行专业处罚,且还要向司法部门报告。

其次,受害者本人或者家属可聘请律师,根据自己掌握的证据,证明医生有过失。美国的法律很严格,专业律师也很厉害,一旦医院被证明有过失,法官可能判罚赔偿数十万、甚至数百万美元。

再次,美国的医药费往往是保险公司支付,所以保险公司也会对医疗过程进行监督。这些系统的处理方法,使得患者的利益一旦受损,很容易得到专业鉴定,且通过各种途径得到赔偿。与此相反,如果患者去医院闹事,会因为危害医疗秩序而被捕,甚至被判入狱。一方面很容易得到处理,一方面去闹事反而会招致损失,患才自然不会选择后者。(《生命时报》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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