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考虑”是对公众权利的“忽悠”

2006-12-1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如今,不少公共部门面对舆论时特别喜欢说“我们会考虑”。比如博客实名制,面对公众实名会侵犯隐私权的质疑,有关部门回应称“会在执行中考虑保护隐私”;比如许多地方摄像头监控公共场所的规定中,根本没有对隐私进行先在的保护,有关部门回应也是“我们会考虑到”。民航总局要上调燃油附加费时,称会考虑到公众承

受能力;北京水价要上调时,称将考虑低收入群体的承受能力。

公共部门“我们会考虑”话语的流行,折射出公众权利的贫困。因为听凭那些部门“考虑”的,往往都是公众应该依法享受的一些权利,如实名制下的隐私权,摄像头监控下的隐私权,公共品涨价下的生存权等等。任由公共部门“考虑”,意味着这些权利缺乏具体的制度保障和法条保护,而是交由官员自由裁量。

可掌握着权力的官员会如何考虑呢?燃油附加税涨过好几次,各地水价都在上调,各种资源品竞相提价涨声一片,这些部门真的考虑了公众的承受力吗?“任人考虑”极其靠不住,权利和公正必须以看得见的方式特别是法的方式来实现。

许多部门对公众说“我们会考虑”时,往往是说服公众承担一种义务。义务明确地写在纸上,而权利置于“被考虑”的境地,哪里靠得住? (《羊城晚报》12.9)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