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早,山东莒南县的农民工张山,在青岛某施工工地一栋正在建设的居民楼加班时,不慎从二楼楼梯的空隙中坠落。工友见状,马上把他送到了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并给他交了1000元的押金。
经过医院的检查,张山的意外坠楼导致身体三个重要部位受伤:锁骨骨折、脾破裂伤、锥体骨折。医院马上对他进行了治
经过青岛早报记者和医院工作人员的努力,最终得知,张山已经回到了老家莒南县。
在张山的家,青岛早报记者和医院工作人员看到,这是一个极其贫困的家庭。张山躺在土炕上,身上的被子破旧到看不出原来的模样。原来,几年前张山的父亲和大哥相继去世,母亲不堪打击患上了偏瘫,家里就剩下他和母亲艰难度日。11月22日,眼看入院时交的1000元押金已经用完,单位老板拒绝再为他提供治疗费用,而他自己也没有能力再住院治疗,无奈之下,他只得让工友把他送回了老家。
施工单位的承建商为什么不支付医疗费用?记者随执法人员来到了工地,找到了负责人,而负责人声称,自己并不认识张山,张山也根本就没有在他们这里工作过。
记者调查得知,按照青岛市的相关规定,在建筑工地打工的建筑工人都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并强制上工伤保险,而张山所在的工地却没有这样做。张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等于失去了法律的保护。(《中国电视报》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