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说:“对立的统一(一致、同一、合一),是有条件的、一时的、暂存的、相对的。互相排斥的对立的斗争则是绝对的,正如发展、运动是绝对的一样”。这样,就遇到一个重要的哲学难题。既然唯物辩证法一贯强调对立、斗争是绝对的、无条件的,是主要方面、占第一位的,我们现在强调“和谐第一”、“和谐哲学”,岂不是
对于这个理论上的“拦路虎”,我们不能视而不见,笔者尝试从东西方哲学的差异等角度,来回答与破解这道难题。
中国古代哲学中也有唯物辩证法思想。北宋时,我国古代杰出的唯物主义哲学家张载在其哲学名著《正蒙》中指出:“有像斯有对,对必反其为;有反必有仇,仇必和而解。”这就是说,凡事物皆有对立的两方面,对立双方必定相反地矛盾着;双方的相反必定引起斗争,斗争结果必然以和来解决。
著名哲学家冯友兰指出:“这四句中的前三句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思想也同意的,但第四句马克思主义就不会这样说了。它怎么说呢?我还没有看到。照我的推测,它可能会说:‘仇必仇到底’。”“仇到底”就是“斗到底”。
东西方文化都承认对立统一规律,只不过西方哲学看重“对立”的一面,东方哲学看重“统一”的一面。这种差异,恰恰告诉我们,对于对立统一规律,就应看到其两面性。承认两面,才是全面的理解;只承认一面,就是片面性。既然是两面的,就哪一面皆可以作为主要方面。到底选择哪一面,要由客观条件和需要来决定。斗争与和谐谁为主次的地位,是可以转化的。
按东方文化,各种矛盾按其性质可分为“相反相成”与“相辅相成”两类。我们在推翻“三座大山”时,人民大众同“三座大山”的矛盾,就是相反相成,是对抗性的。解决这种矛盾,唯有强调斗争。而对相辅相成、非对抗性矛盾,我们就不能强调斗争了,而应强调和谐。当今我们进入和平发展的新时期,诸多矛盾大量是属于相辅相成、非对抗性的。因此,我们只有将“统一”一面朝上,作为主要方面。只能“和而解”,切不能“斗到底”。(《北京日报》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