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内地到香港城市大学求学的这位女研究生,1万元没有买到期末考试题却买来6个月刑期。此事亦令吾等感慨系之。
作为博士研究生,面对学业,为什么不下真功夫,而是耍小聪明,搞小动作,把行贿自己的老师当作首选?――是“对香港的反贪污法律不熟悉”才干出傻事,还是内地潜规则的惯性使然?
可能在
廉政公署反复向市民灌输无论大贪小贪,即便是贪10元、1元也是贪污的概念,廉政公署说到做到,对腐败不依不饶,穷追不舍,公民也积极配合,打击贪污,才把香港从一个极度贪污腐败的地区,打造成世界上最廉洁的地区。
只有“零容忍”,才能实现“零腐败”,公众的心态是决定反腐成败的关键因素。可惜,在腐败泛化的今天,社会各方对腐败的容忍度也在不断提升,使得腐败如雨后春笋,除恶难尽。从上述行贿丑闻中,不难看出内地与香港在这方面的差距。 (《解放日报》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