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高达48%的经济适用房被用于出租;购买者中有月收入8500~9000元的人群。”这是2006年11月底全国工商联抽样调查的结果。而由于房源紧缺,北京需要安置的无房户超过10万,每天还有400人加入排队大军。
是什么让经济适用房偏离了“解决中低收入群体问题”的初衷?建设部文林峰处长说,最根本的原
下面是北京回龙观经济适用房一位业主的自述:
我拿到经济适用房的“房号”是1999年,过程易如反掌――找单位开个“低收入”证明就可以了。只要和领导关系别太差,没人为难你。而那群只认银子的开发商不管你的身份。
1999年回龙观一期竣工,我拿到新房钥匙,三室一厅两卫,120平方米,还赠送了17平方米的阁楼,装修花了10万元。这时我才知道:邻居里几乎没有“省油的灯”――哪个中低收入家庭能用TOTO牌马桶?
院子里的轿车更证明了人们在“装穷”。这里有桑塔纳2000、有奥迪,而我开的是捷达王。
在这里住了三年后,我又在北京郊区买了一栋别墅。那个房子120万,手头正好缺50万元钱。此时,北京的房价已经飙升到每平方米5000元。我联系了一个老板,很轻松地把回龙观的房子以50万元卖给了他。
回龙观的房子一直是每平方米2600元,我的房子总价31万元。加上装修,一共41万。而在卖房时,只向政府缴纳了1万元“土地出让金”,我很轻松地赚到了8万。 (《南方周末》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