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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不该同情这个女孩

2006-12-3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今年12月4日,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某夜总会工作的20岁的小梅(化名)声称,被强迫做“小姐”不从后,被挑断双脚脚筋弃于戈壁滩上。她凭着强烈的求生欲望爬到公路上,被路过的司机救起。

这一事件被当地媒体披露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一些群众表达了对小梅的同情和对施暴者的谴责,很多群众还到医院看望小

梅并捐款。

然而,经过警方多方走访摸排,发现小梅的陈述存在漏洞,经耐心说服教育,12月7日,小梅终于道出了事实的真象。

原来,小梅在夜总会与犯罪嫌疑人黄某结识,为将黄某使用的新款手机占为己有,她与女友穆某、男友王某预谋,邀请黄某吃饭。席间,穆某以借打电话为由,将黄某手机骗出逃匿,所骗手机随后由王某以2000元价格售出。黄某随后召集朋友逼尚未离开的小梅交出手机,因没有效果,便开车将小梅拉至乌拉泊附近殴打,并将小梅双脚脚筋挑断后,弃之野外。

随后,这起故意杀人未遂案破获。6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而被挑断脚筋的小梅因涉嫌诈骗被刑事拘留。

真相大白后,舆论哗然。原先的“被逼卖淫坚决不从,导致身受重伤”的弱女子,竟是一个撒谎者,一个骗走他人手机后被报复的犯罪嫌疑人!原先被蒙在鼓里、同情和救助小梅的人们,陷入了一个尴尬的境地,一些人开始要回捐款。

连续的新闻报道被国内网络门户转载后,引发了该不该宽容和救助小梅的大讨论,同情与不同情的比例是1∶6。有不少数量的网民甚至公开支持被骗手机后砍断小梅脚筋的犯罪嫌疑人。

心理咨询师葛利文认为:“小梅不值得同情”的观点的要害在于,人的生命没有一部手机价值高。这是一种反人性的观点。不同情小梅的人丧失了是非判断标准。 (《中国青年报》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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