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正义,原系兰州大学第二医院院长、博士生导师,2006年12月因涉嫌受贿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与他同时被提起公诉的,还有该医院原党委书记、基建部长等6人。孙正义在被羁押期间,写下了这篇悔过书:
我从2002年10月起担任院长。上任后,我在全院范围内建立和完善了一
随着工作成绩的积累,我的思想意识也发生着变化。我认为为了这两个工程的建设,自己付出了巨大的心血,工程也达到了“价低质优”的效果,个人拿点也是应该的。我曾经在一次会上说过:“只要工程价格最低,完成的质量又好,老板要送给你钱那是他的问题。”也许就是我的这一句话,导致今天我们几个人沦为阶下囚,真是让人追悔莫及。
2005年春节前,建筑公司老板张某以拜年的名义送给我现金10万元,这是我收的第一笔钱。2004年,我哥哥到山西参与倒卖文物时,被当地公安机关扣押。听人说,花一大笔钱就能救出哥哥来,但是我手头又没有那么多钱,于是我向张经理借钱。我原想借个几十万,但没想到张经理一次就拿来了100万元。就这样,我在犯罪的泥潭里越陷越深……(《检察日报》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