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的一声叹息
2006年12月6日,北京市石景山区法院第五法庭。河北省迁安市杨店子镇的孟祥明局促地坐在被告席上。他是个残疾被告人,那只剩半截的伤残右臂藏在外衣内,受伤的左臂“支”出体外,缠着绷带,残缺不全的手指分外显眼。
2006年3月,孟祥明在盗窃电线时,他
1998年1月27日凌晨,孟祥明等4人在首钢矿业公司盗窃了26根槽钢,价值相当于4430元。被民警发现后,为抗拒抓捕,他们将前来抓捕的一名民警打伤。之后,孟祥明开始了长达8年的逃亡生涯。
前妻在气愤之中改嫁他人。最初,他惶恐不安,逃亡在河北省唐山市,朝不保夕地做些建筑工地的活儿。后来,孟祥明遇到了做服装生意的现在的妻子,两人很快组建了一个新的家庭。
躲过了风头之后,他带着新婚妻子回了老家。谁想,妻子大脑受到刺激,竟然得了精神病。随后,不到2岁的女儿被查出患了脑炎,使原本岌岌可危的家雪上加霜。
2006年3月14日清晨,在妻子病情发作谩骂他无能的当天,抱着侥幸心理的孟祥明把双手伸向了可以“换”点钱回家的电线。
孟祥明此举不仅遭受严重电击,而且触犯了刑律,被当地警方抓获。事发不久,他的父亲含恨离开了人世。
由于孟祥明在庭审中自愿认罪并对案情供认不讳,不到一个小时,案件便审理终结。法院当庭做出判决:孟祥明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孟祥明含着眼泪向法官连鞠了三个躬,边鞠躬边连声说“谢谢”。“我可以回家了,我不用坐牢了!”庭审结束后,孟祥明兴奋地对记者说:“我以后就是要饭,也不会再做违法犯罪的事了!”
家里的顶梁柱
2006年12月13日,记者来到张官营村,走访了他的家庭、邻居和村干部。孟家的经济状况一直不好。按照规定,他家只能分到一亩土地,这一亩土地被退耕还林后的收入是每年160元的补助。孟出去打工每月赚的几百块钱本来还能维持一家三口的生计,但是父亲曾瘫痪在床多年,他还有一位76岁的老母亲需要供养。
孟家墙壁一角堆满了方便面的空箱子,方便面成了女儿佳晴每天的“营养品”。两年前,年仅2岁的女儿得了脑炎,手术的过程中又欠了很多外债。孩子一天天长大,至今还不会走路,除了喊“爸、妈”外什么也不会说。
宽容贫弱罪人
“孟祥明案”的审判长吕志杰法官向记者表示,“缓刑”的判决,是针对孟祥明的悔罪表现和认罪态度,以及可能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而作出的。
令孟祥明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为了节省他的住宿费用,让他当天能够赶上长途汽车回家,合议庭在宣判后,审判长顾不上休息立即对判决书进行校对、打印,使判决书在当天中午就到了他的手里。而且,孟祥明还在法院吃了一顿免费午餐。
吕法官介绍说,《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修改以后,法律比之前更充分地体现了人文关怀。
孟祥明当天晚上回到村子里,第二天早上6点,他就颤颤巍巍地扶着自行车把,迎着寒风骑上20来里的路程到迁安市里,开始了捡垃圾的生活。
一位村民说:“他出了这事,全村人都气恨(当地方言,恨铁不成钢之意)他。不过他也太可怜了,大家自发地三五十块地帮他一把,赊小卖部的方便面的钱不用还了,每月的电费村里给付了,前两天村里还给他家里送去了一袋米和一袋面。要是一般人,早就给压垮了,可这小子刚强。前几天,他非得把借我的100元钱还给我。”
“我觉得最开心的事情就是天天能见到我的小闺女。”问及“缓刑”回家后的感受,孟祥明的脸上泛起了一丝幸福的笑容,“可是我觉得很内疚,我没有能力让她健健康康地活着!”
记者手记:孟祥明就像一根顶梁柱,在太多太重的压力下,突然间扭曲――一时的“头脑发热”步入了歧途。虽然曾经两次犯罪,在我看来,孟祥明还是个勇敢的人。面对贫困家庭的压力,我发自内心希望,获得法律宽恕的孟祥明,今后一路走好。
(《法律与生活》2007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