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甘肃省兰州市黄河北岸某家属区的一处低矮的平房内,55岁的老张呆坐在破旧的扶手椅上,浓重的烟味儿包围四周。
老张年轻时倔犟,要强,爱冒险,中专毕业后进工厂,从学徒一步一步干到熟练工,再到技术骨干,“唉,如果乖乖地在厂里干下去,现在也就安稳啦”。
算起来,从离职“下海”已快20年了,
2005年,老张离职前所在企业也破产了。老张和当年一同“下海”的同事找到有关部门,希望能接续社保关系,为老年生活寻找依靠。“我愿意补交以前未交的养老保险金,可问来问去都是:不予办理!”老张很无奈。
离职之前,老张已在该单位工作了13年。按照现行有关社保规定,如果要在退休后享受养老待遇,必须连续缴纳养老保险金15年以上。
有关人士指出:早期离职人员不能办理社会养老保险,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遗留的产物。作为社保管理部门,应尽快制定形式灵活的保障政策,将社保“边缘人群”纳入保障范围。(《工人日报》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