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一家电视台主持人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不管造假者多狡猾,我们一定能让他们没有立足之地。”
另一次同样是这家电视台主持人说:“贩毒分子必将撞得头破血流,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他们是不可能得逞的。”
主持人的意思都是正义必将战胜邪恶,但前者指正义是魔,后者指正义却是道。
1952年4月7日的《人民日报》有一文写道:“但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各国爱好和平人民完全有可能阻止新的战争的爆发。”杨成武将军的《层层火阵烧野牛》一书中写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在粉碎日寇的斗争中,冀中人民大显神威。”这种用法,开始是一种修辞手段,后来便形成固定词形。
由此可见,两种写法都有特定的词汇意义,都是可以用的,关键在于你想表达什么意思。 (《人民日报・海外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