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1月6日早晨,北京市民李志君开着四轮农用车外出,在一个村口撞上了刘某驾驶的小三轮,刘某当场腿骨骨折、上臂受伤,被送往医院抢救。后经交通队认定,李志君对事故负全责。2006年1月23日,门头沟法院判决李志君赔偿刘某医疗费等7.8万元,并向李志君送达了判决书。
执行法官问李志君什么时候赔钱,李
审理此案的法官介绍,“拒执罪”的构成要件是有执行能力却不履行法院判决,并且情节严重。我国刑法规定“拒执罪”的量刑标准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 (《北京青年报》3.8)
[值班总编推荐] 外卖骑手强制休息,权益该如何保障
[值班总编推荐] 古村因文化赋能... 老寨凭乡村振兴...
[值班总编推荐] 如何推动代表建议工作提质增效? ...
张烈鹏:写活旅行的三重境界
有人说,旅行有三重境界:观天地,遇众生,见自己。窃深以为然。捧读许道连书稿,对此更是深信不疑。这部作品最突出的特点,就是运用现实主义创作手法,浓墨重彩地写活了旅行的三重境界。【详细】
艺术箴言|新国漫时代:市场、技术与文化的三重奏
【详细】
以新质生产力赋能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以党的领导推动全面深化改革行稳致远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