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北京某大学博导教授侯先生隐瞒家室在感情上欺骗自己,使自己和其同居两年并怀孕、流产,29岁的蔡女士将有妇之夫的43岁的大学教授侯先生告上法庭,索要5万元的“感情债”。3月13日,北京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蔡女士说,2004年3月,她在从沈阳来北京的路上与侯先生相识,侯先生自称未婚,双方不久发
2006年9月,蔡女士怀孕,侯先生不同意蔡生下孩子,并明确表示不可能与之结婚。无奈,蔡女士做了人工流产手术,双方为此产生矛盾。
同年12月24日晚上,双方再次因感情纠葛发生争执,蔡女士被打伤后报警。双方在北太平庄派出所达成协议,侯先生自愿补偿蔡女士5万元,以补偿感情方面的因素。
侯教授没有亲自出庭,其律师表示,蔡女士所说与侯教授同居并导致女方怀孕均不是事实,都是蔡女士胡编和捏造。蔡女士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她怀孕与侯教授有关系,是蔡女士以在媒体上曝光相要挟,逼迫侯教授写下的协议。
由于原告蔡女士不同意调解,此案没有当庭宣判。(《新京报》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