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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负债谁埋单

2007-03-1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我国公立大学以圈地、扩建或大学城建设等为目的的银行举债始于1999年,目前高校贷款的总量约在2000亿至2500亿元之间,银行贷款占到学校基建总投资的80%以上。河北廊坊东方大学城投资额达50亿元,广州大学城总投资120亿元,其他省市的一些大学城投资最少也在40亿到50亿元。

与巨额贷款相对应的是巨大的本金

和利息支付。那么,以学费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高校能按期还本付息吗?在一次与金融学家高正平教授谈及此事时,作为一名大学副校长的他曾以北方某院校为例算过一笔账:该校到2005年末贷款总额度约为8亿元,按6%计息,每年要承担约4800万元利息;该校在校生14000人,按每人每年4000元学费计算,学费收入约为5600万元。这样算下来,该校每年的利息支出约占学费收入的86%。学校的学费收入基本都用在支付银行利息上了,它还有何余力办学?教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和行政管理费用支出从何而来?

我国基本建设贷款的期限一般为6至8年,从2006年开始,已经进入各高校还贷的高峰期,许多负债累累的学校从财务核算上已经发生了严重困难,有的实际上已经处于破产的状态,一旦资金链发生断裂,就会使它们陷入严重的财务危机。面对强大的还债压力,一些高校已经开始借新债还旧债,甚至“卖地还债”。

多数高校当初贷款时可能根本就没打算还贷,而是寄希望于国家财政最后“买单”,这就很可能使高校在继国有企业后成为又一个不良贷款的重要来源,构成新的金融风险。

无论是从发达国家高校发展实践看,还是从我国国情看,把商业化运作作为公立大学发展所需资金的来源都是行不通的。扩招引发的高教“大跃进”,已经给中国高等教育造成严重的戕害,再不总结经验教训,将使我国惨淡经营的高等教育彻底坠入痛苦的深渊。(《书屋》2007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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