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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开会到执行

2007-03-2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开会议事,是现代民主政治最普遍的实现方式。今年的两会,代表们审议法律草案字斟句酌,仅物权法草案就有60多处修改,有些还是实质性的改动……正是法治起步的必备功课。

不过,虽说开会已成工作生活常态,甚至“文山会海”已成众矢之的,但有多少是“用文件落实文件、用会议落实会议”?北京大学法学院院

长苏力教授曾说:“中国现代法治不可能只是一套细密的文字法规加一套严格的司法体系,而是与亿万中国人的价值、观念、心态以及行为相联系的。……中国的法治之路必须依靠中国人民的实践,而不仅仅是几位熟悉法律理论或外国法律的学者、专家设计和规划,或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

议而不决是无效的会议,决而不行则是会议的无效。从认真开会到认真执行,法治还有一段的阶梯。虽说在中国历史上,法治的话语没有任何时候像今天这样风靡流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了宪法,从全国人大到地方人大的立法如急风暴雨般推进,可是,我们真的离法治不远了吗?(《羊城晚报》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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