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52年4月开始,全国高等院校的院系全面调整。
调整的重点是华北、华东两大行政区的高校,包括院系合并、院校增设、专业调整等;私立大学全部改为公立,教会学校一律撤销;由中央统一调配师资、校舍和设备。整顿综合性大学,发展专门学院,其中首先是高等工业学院和高等师范学院;对政法、财经院系予以适
经过调整,基本上改变了旧中国高等教育重文轻工、师范缺乏的状况,建成了机械、土木、电机、化工等工科专业比较齐全的教育体系,并形成了文理科性质的综合性大学、分科性的理工学院和单科性的专门学院三类高等学校。
经过这一调整,高校规模扩大了,内部结构得到根本性改造,各院校的性质和任务均较前明确,高校区域布局也得到了改善;工科院校得到了发展,综合大学得到了整顿。调整后工科学生数大增,使高等教育基本符合国家建设的需要。调整奠定了新中国高等院校的基本格局。
但是,调整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只是机械地照搬苏联的高等教育模式;要求过高过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等教育的质量。近年来,很多学者对此反思,认为此次调整给予我们的重要启示是:高等教育的改革要注意处理好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深刻领会综合性大学的内涵,挖掘大学合并和拆分的原动力;要充分考虑本国的国情和文化传统。
(《当代中国编年史(1949.10―2004.10)齐鹏飞杨凤城主编人民出版社2007年2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