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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扫地不力”官难当

2007-04-0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从2006年9月开始,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倡导:在全区开展大规模的“城乡清洁工程”,下大力治理“五乱”,即摊点乱摆、车辆乱停、垃圾乱扔、广告乱贴、工地乱象。

因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行动缓慢,措施不力,10月26日,贺州市将桂岭镇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撤职,首开干部“扫地不力”被问责的先河。而最引人

注目的,是南宁市青秀区8名干部被问责事件。

“2007年1月20日,接到电话,要求立即赶到自治区党委会合。”广西建设厅城建处处长黄科宏说,当时大家都不知道要去哪里。到了青秀区东葛路延长线七一总渠葛塘巷,只见两三百米的水沟又臭又脏,上面漂浮着垃圾。后来了解到,这个点老百姓投诉了5次,自治区领导根据群众投诉前后暗访3次,相关部门督查后并将照片发给了青秀区,但都没有下文。

南宁市迅速组成一个专门的调查小组,连夜对葛塘巷问题进行调查。1月22日,对相关的责任人进行了问责。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广西因执行“城乡清洁工程”不力而被问责的干部达50多人,其中15人被撤职,40多人分别被调离工作岗位、黄牌警告、通报批评以及诫勉谈话。

“该事件传递这样一个信息:环境卫生关系到百姓切身利益。对群众身边的事无动于衷,就得动人了。”一位政府官员表示,问责不再是挂在口上,而是动真格了。

“扫地问责制”引发了蝴蝶效应,“城乡清洁工程”在广西各地受到空前重视。著名的张公岭垃圾山,已经堆积了几十年,像足球场般大,周边群众苦不堪言。现在的张公岭面貌一新,一些搬走的群众开始返村了。

一把扫帚,扫净了城市,也扫出了干部的好作风。动真格问责的意义在于,过去重行政权力、轻政府责任的倾向已开始得以扭转,这是一场重大变革。(《新华日报》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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