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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假不退”,古玩业行规合法吗

2007-04-1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前段时间,古玩爱好者闵先生在逛一家古玩市场时,认识了专门售卖古钱币的王先生。王先生称自己有一批很有收藏价值的古代钱币。闵先生以每枚钱币300元的价格购买了90余枚古钱币。事后经鉴定,这些所谓的“古币”都是伪造的。闵先生找到王先生要求退货,可王先生表示,根据古玩市场的惯例,卖家没有告知文物真伪的义

务,“买假不退,这是行规。”如此行规合法不合法?

专家解答:

买假不退的行规不合法。古玩交易的双方当事人,实质上是一种合同关系。双方行使合同权利或履行合同义务,都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法律规定,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给对方造成了损失,则有关当事人不仅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这起纠纷中,闵先生想要购买的是具有收藏价值的真实的古钱币,但经验不足的他却以较高价格买了假货。为此,他有权要求撤销原合同,并索要赔偿。(《解放日报》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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