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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0万搬也得搬半个钟头吧

2007-04-2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日前,河北省邯郸市农业银行金库发生一起特大盗窃案,被盗现金人民币5100万元。经调查发现,邯郸市农业银行现金管理中心管库员任晓峰、马向景有重大作案嫌疑,为此,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缉拿二人。4月18日,疑犯马向景在北京落网;19日,疑犯任晓峰在江苏连云港市落网。

5100万元人民币,即便全部是1

00元的大面额钞票,按每10万元一捆,每捆计重3斤,510捆人民币少说也有1500多斤。就算没有任何外力阻止,盗窃行为完全是“探囊取物”,俩人要完成这种强度的“工作量”,少说也得半个钟头。

从银行往外搬钱半个钟头没人管,太令人费解了。根据金融行业金库管理相关规定:管库人员、守押人员、运钞人员三者是互为监督、相互制约的。换言之,管库员要盗窃这笔钱,要么事先制服守押和运钞人员,要么三类人员相互串通,沆瀣一气。但从目前掌握的事实看,现场既没有搏斗或被制服的迹象,后两类人员也没有串通犯罪的嫌疑。显然,金融机构近乎苛刻的防范和内控机制在案发银行形同虚设。

按照金融内控的“国际惯例”,任何内控制度的建立,都是以对他人“有罪搞定”为基础的,即认为任何人都有作案的可能,而内控制度就是要从根本上堵塞可能发生危险的各个环节。也就是说,就算有人有作案动机,也没有作案的机会,哪怕对一个平时任劳任怨,工作勤奋的“正人君子”,制度同样会对他保持足够的警惕。遗憾的是,尽管我们的银行“与国际接轨”这么久了,还是没能“接轨”到这一精髓上。

近年来,银行“与国际接轨”的步伐不断加快,但只要稍加留意就会发现,这种接轨并不是“两手都硬”,而是“一手硬一手软”:收费、涨价,硬;监管、内控,软。发生在邯郸的这起特大盗窃案件,再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检察日报》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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