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少数人反对“以人为本”这个提法,认为“以人为本”不讲阶级分析。我想,这个问题可以讨论。但首先应该肯定,这里的“人”,是指“所有的人”。像过去那样,只要一提到人,一讲“人性”、“人格”、“人权”、“人道”,就都采取批判的立场和否定的态度,肯定是不对的。我认为以下几点,可以表达“以人为本
第一,人的价值高于一切。世界上最宝贵的就是人。比如说死刑,大量减少死刑是学术界的共识。最近提出的“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也同“以人为本”有关。不分对象、时间、地点、条件,都一概强调严打,是对人的生命、自由的不尊重。
第二,人是目的,不是手段。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观点。社会上的一切制度、政策、法律的制定和实施,都是为了人的需要。我们不能把它们倒过来。
第三,人是发展的中心主体。发展,是经济、政治、文化的全面发展,而人必须是发展的享有者,也必须是发展的参与者。在所有的发展里,人的全面发展应该是最重要的。这在国际上也是被认同的。
第四,尊重人、尊重人的价值和尊严,首先要尊重人的利益。尊重人而不尊重人的利益,那就是一句空话。当然,这个利益是广义的。
(《北京日报》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