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杀人”的嫌疑被排除
2007年3月5日,一份不起诉决定书从浙
该校公共管理学院在读博士研究生董秀海,是这份决定书中的“被不起诉人”。这个称呼对于他来说至关重要――因为清华博士生的身份,使得两年前他卷入的那场乡村流血冲突事件备受关注。2005年2月4日,董秀海家与邻居马开亮家因建房纠纷引发斗殴,导致马开亮死亡。
事发后,众多媒体报道的标题均异常醒目――“清华博士涉嫌杀人”。但随后,“涉嫌”两字很快被忽略,“博士杀人”的字眼频见。某知名门户网站甚至特别制作了名为“清华博士棒杀乡亲”的专题,其中明确提出,“优秀学生干部如何成了宗族恶势力的代言人”?并引述专家的话称,“董秀海的道德水平没有随知识水平的提高而提高,已经丧失了一个社会公民最起码的道德修养,这是导致悲剧发生的最主要原因。”
一时间,此案轰动全国,甚至引发关于“大学人文教育为何缺失”的讨论。然而,这份不起诉决定书的发出,却使当初那些沸沸扬扬的讨论,顿时显得甚为尴尬。
经过两年有余的诉讼,2007年2月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由于董秀海未被公诉方作为被告提起公诉,因此不涉及刑事责任,但须承担连带的民事赔偿责任。法院最终排除了“博士杀人”的嫌疑。
2007年4月4日,董秀海诉某报案在北京海淀区法院立案――在这份报纸上最早出现了“博士杀人”的说法。董的代理律师表示:这样的报道对当事人的正常学习、工作和生活影响很大,构成了名誉侵害。该报道对清华大学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
与此同时,在两年前那场伤害案件中丧父的村民马开亮之女马丽丹(时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已针对丽水市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书,向浙江省检察院提起申诉。她说:“这样我们肯定是不甘心的。”
事情,似乎仍未结束。
众目睽睽却扑朔迷离
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新建镇山岭下村,是个依山傍水的僻静小山村。改变董秀海和马丽丹命运的那个瞬间,发生在2005年2月4日,那天是农历腊月二十七。前一天晚上,董秀海刚从学校回到新建镇。因为房子,董秀海的母亲马彩杏与邻居马开亮家产生的纠纷已经持续一年。
第二天上午,董家开始建房,马家出面阻止,很快发生了肢体冲突。董马二人的父母均因此受伤。其中,马丽丹的父亲马开亮受伤不治身亡。董秀海的母亲马彩杏也受了伤。双方均称:当时忙于将各自父母送往医院抢救。不过,因为马开亮受伤严重,董秀海及其同母异父的三个兄弟当天即被警方扣留。
三天后的农历除夕,马开亮经抢救无效死亡。法医鉴定认为:致死的原因是“头部左顶额处遭到钝性物体一次打击”。这个“钝性物体”,是现场用于建房的椽木。
缙云县公安局一位老公安表示:椽木在现场杂乱地散落一地,物证无从提取。于是,目击者证言成为最主要的调查依据。这样一场流血冲突吸引了很多人到场观看。在一审判决书中被引用证言的证人数量,就达31人,提及证人更多达43人。但就是这样一起众目睽睽之下的伤害案,却在后来的调查中显得扑朔迷离。
据律师回忆,有六份证言称:看到董秀海持棒打人。大约有相同数量的证言称:看到董秀海同母异父的二哥郑秀虎持棒打人,没有看到董秀海打人。更多的证言称:在现场,但没看清楚到底是哪个打人。
后来警方的卷宗中包括一张现场图,用不同颜色标明了做出不同证言的目击者的位置,结果是红点和蓝点“基本一半对一半”,而且彼此混杂在一起。
2005年4月28日,案件移送丽水市检察院。缙云县公安局给出的意见是:作为共同犯罪对郑秀虎和董秀海提起公诉。
缙云县一位法律工作者说:在涉及农村纠纷的案件中,时间越是向后推移,就越是可能有其他因素牵涉进案情。相对来说,事发当时最早的证言可信度较高。正因为这样,在案件起诉之前,双方都曾找到丽水市检察院起诉处处长张丽平的办公室,要向他说明案件情况。“都是带着一帮人来,这种情况下我都不便接待。”
马丽丹曾向警方提供一份要求严惩凶手的联名信,上面按有数百个手印,张丽平处长表示:董秀海家也有类似按着手印的书面证明材料。
在所有证言中,有一点事实没有争议:董秀海与马丽丹曾扭打在一起,地点距离马开亮倒地处3米左右。而郑秀虎承认自己打人,口供稳定。
2005年9月15日,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郑秀虎提起公诉,对董秀海变更为取保候审。基于现有证据,检方认为郑秀虎伤人致死的证据更为充分。
法庭最终判决:“郑秀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郑秀虎赔偿马家经济损失共计29万元,“由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马彩杏、董秀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被流言笼罩的乡村
在山岭下村,董秀海是个特殊人物――不仅因为他考取了清华大学,还因为他身处一个“小姓”家庭。他的父亲董品昌入赘来到山岭下村。作为马彩杏招赘的第二任丈夫,这个“外姓人”以拾荒为生,经常徒步走过几十公里,从丽水拉着板车一路拾荒回到村中。尽管贫苦,但懂一点中医推拿的董品昌热心助人,为村民诊病不取报酬。董秀海高二那年父亲去世,自此他成为全村惟一一个姓董的人。
这起伤害案,成为一个村庄复杂关系网络的爆破点。
当时有人对记者说:董秀海家是村霸。但现在有人对本报记者说:马家才厉害,出事那天亲眼看到马家亲戚招呼人来帮忙打。马家亲戚凶得很,在外面有门路。当时有人向记者提到董秀海的二哥坐过牢,以此证实他们家是村霸。现在有人拿出书面材料证实:马家亲戚马天林,去年刚被判了有期徒刑。有人曾拿着“博士杀人”报纸在村里传看,也有人说:那是马家亲戚带着记者采访的。
在错综复杂的乡村社会现实中,流言已成为主角。
在乡村与城市的夹缝里
12岁就在县城读书的董秀海,早早地在心理上远离了乡村规则、进入现代城市规则。这几年,他每年在村里的时间只有几天,因为“电视没有有线,手机经常没信号,他还老是讲要上网”。
乡村社会可能存在的那些恩恩怨怨,对董秀海而言早已陌生。“他讲的东西我们不懂。我就是要他用功读书,不要谈恋爱。”马彩杏说。
在回家的短暂时光里,董秀海如果买东西,一定会到自己哥哥家的小店去买――即便母亲家不远处也有其他的小店。这是他理解的乡村规则――不这样,哥哥会责怪。
每年春节,他依照从小的惯例到乡亲家拜年,这个“舅婆”、那个“叔公”――他认为自己这样已经够礼貌,“阿海在家时不爱出门,他讲好多人都不大认识了,也不知怎么打招呼”。在村人的眼中,他“高傲”地越走越远了。
董秀海曾向朋友陈健描述过八个月的看守所生活。他的感觉“就像从太阳下面,一下子跌到水底”。
劳动时他干活慢,经常做不完每天的定量,往往是一同关押的人们主动帮他。他曾说:看守所里的人们挺尊重有知识的人。后来,董秀海还在看守所里做了小组长。其间他收到了来自同学朋友的一些明信片。“没写什么特别的话,就是鼓励他振作,但他说当时抱着明信片就放声大哭。”
没有赢家的官司
两年过去了,马丽丹的母亲坚持守着丈夫留下的老屋,不愿搬出来。马开亮至今未被火化,尸体存放在殡仪馆。马丽丹认为法医鉴定存在疑点,有必要保留尸体。除了日渐年迈的母亲,马丽丹的姐姐早年外出打工受到刺激患了精神病。失去马开亮,无疑是这个家庭的灭顶之灾。
村口的石碑上刻着1990年代出钱为村里修桥的村民姓名,绝大多数是马姓。马开亮的名字也在其中。董秀海一家人也无一不说:“马开亮是好人。”
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刚刚大学毕业的马丽丹没有找工作,专心诉讼。
而董秀海的一位同学则说,两年来他几乎无法安心学业――2005年2月到9月在看守所度过,接着取保候审,2005年12月一审判决,紧接着是上诉,解除取保候审后回到学校,变更了论文题目,但心理上的压力始终使他无法集中精力。参加课题外出调研,他做自我介绍时总是“怪怪的”,他怕别人看过报道,怕人们还记得这个名字。
而董秀海家原本要加盖的房子已经倒塌。母亲马彩杏在事发后再也没有回过山岭下村。在几公里外的新建镇上,女儿给她租了一间旧屋,每月房租30元。
大部分证言证实:冲突发生时马彩杏先于马开亮倒地,头部流血。现在服刑的郑秀虎多次对律师说:“我对不起我弟弟,把他害成这样。但是我不后悔。有人把我妈打得满头血,如果我不出手,还能算是儿子吗?”
马丽丹说:对方有二十几个打手,甚至有人提着砖头要打她。
两年多了,马丽丹在谈话中依然会时不时泪湿眼眶,她说自己不管做什么,经常会突然间一下子变得“笨笨的”,满脑子想着父亲,别的什么也想不下去。马丽丹说:“先申诉,不行的话,北京是肯定要去的,找最高法院,找政府。如果还是没有用,那不管以后董秀海到哪里,我就每天把这些材料寄给他们领导,每天寄。”
丽水市一位法律工作者说:“这是一场没有赢家的官司。在刑事诉讼的程序下面,总能看到血亲复仇、宗族斗争的影子。”
在双方当事人中,惟一一个对记者表示“相信司法公正”的是董秀海。(《南方周末》4.19徐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