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张某因债务问题产生纠纷诉至法院,我们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都签收了民事调解书。但没过几天,张某反悔了,称对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太满意,想以判决方式结案。请问张某的这种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
专家解答: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调解应当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书一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是不得反悔的。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另外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制晚报》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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