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平乐县法院经济庭法官黎朝阳因涉嫌受贿罪,被桂林市检察院刑拘后意外死在看守所。此消息被黎朝阳的亲属在网上披露,后引起社会关注。
亲属告状无门网上公布案情
黎朝阳的家属回忆,3月22日早上,黎朝阳像往常一样离家上班后就再
兴安县看守所称:3月28日,黎朝阳在看守所跌跤后留下外伤,后送医院缝了针,并称在黎死亡的前一天,看守所人员给他洗澡时他表现很兴奋,还把大便拉在身上。而此前,黎朝阳“疯疯癫癫”的症状在桂林市第一看守所已经出现,这也是将其转押至兴安的原因。4月2日凌晨5点,黎朝阳将头晚的剩饭吃掉。早上8点,黎朝阳吃早饭时突然昏迷不醒,送至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
黎涉嫌在国企破产并购案中受贿
记者在平乐县了解到,黎朝阳被检察院拘留的原因是因为涉嫌在当地某国有企业破产并购中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与他一同牵扯到案件中的,还有另外5名平乐县法院法官。据知情人透露,由于此案涉及到司法腐败和国企下岗职工安置等敏感问题,所以桂林市有关部门禁止透露有关案情的细节。
为防止涉案人员利用自己在政法系统工作多年的关系在看守所内串供,雁山区检察院又将6名涉案法官分别转移羁押到了不同的地方。黎朝阳在桂林第一看守所羁押了三天后,被转押至离桂林市区66公里的兴安县看守所。在那里他最终走到了自己38年生命的终点。
黎因身份暴露曾遭狱友虐待?
黎朝阳的亲属证实,黎生前身体健康,没有任何疾病。在黎家属公布的死亡照片中,黎朝阳手脚均有被戴械具的痕迹;背部有大片红印,右腰侧面有一长条状紫色伤痕;背脊上有两处一元硬币大小深褐色印记;两小腿内侧有鲜红色斑块。如果排除检察院刑讯逼供,那么还会有什么情况能造成他死亡呢?
据知情人透露,黎朝阳在刚到看守所时,由于不服从看守所民警的管理,一度被戴上了手铐脚镣等械具。他的门牙脱落和嘴伤就是那时由于戴上械具行动不便造成的。在羁押期间,黎朝阳的身份又被同监室的狱友得知,随后黎又遭到狱友的虐待。一位从事监狱管理工作多年的老狱警告诉记者:“如果在看守所被同监室的人获知了法官的身份,其他犯罪嫌疑人出于仇恨报复,也可能致他死亡。这种情况在以前也是发生过的。”
有法律专家指出,如果是被同监室的人虐待,造成的被羁押人死亡,看守所至少要负有监管责任。
4月29日,桂林市处理黎朝阳死亡事件调查小组宣布,根据尸检鉴定,黎朝阳死于青壮年猝死综合症。 (《北京青年报》4.2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