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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野蛮执法成被告

2007-05-2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4月23日9时许,河南鹤壁市的赵女士突然发现有一个男子从她经营的彩票投注站门口搬起一块公告牌就走,她急忙跑上前去询问理由并让其归还时,从路边突然冲上来七八个男子,几个人上前架着她的胳膊拖到路边。对方还将她的公告牌摔在地上,用脚往上边猛跺。她挣脱对方撕扯跑过去想护着公告牌,被人再次扭住,一个年轻人

用拳头猛击其头部、胸部,赵女士的眼镜被打落在地。

后经了解得知,强行毁坏物品并殴打自己的这些人是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综合监察队的。经医院检查,赵女士手部擦伤,头部及胸部软组织损伤,需要住院治疗。4月26日,损失千余元的赵女士无力再支付医院费用,在伤痛尚未痊愈的情况下不得不办理了出院手续。

赵女士认为,市容综合监察队在执法过程中不主动出示证件,暂扣物品不告知、不出具暂扣物品清单,并现场毁坏暂扣物品,市容综合监察队的执法程序值得质疑。为此,她为警示被告在以后的执法活动中尊重人权、尊重法律,赵女士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请求判令被告鹤壁市经济开发区市容综合监察队赔偿原告各种损失计人民币0.01元。5月15日,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大河报》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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