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西晚报》5月21日报道,山西曲沃农民张志祥为了讨要一笔6万元的执行款,又是请法官吃饭,又是给法官送礼,辛苦奔波了14年后,不但钱没拿到,反而倒贴7万多元。
以权谋利对于一些执行法官而言,如早上起床要洗脸刷牙一样习以为常。更可怕的是,许多法官对这种以权谋利不但没有愤慨之意,反而高度认同。
老张其实也有选择的机会,他可以选择不请吃,不送礼,但这样的抗争就能自然带来法官的主动执行吗?请吃还是不请吃,唯一的区别只是:请了就有可能执行;不请就更没机会。
一个向当事人明示或暗示吃请,并欣然从之且毫不客气的法官,早该下课了。可是,这样的法官却在法院里一呆就是14年,这无疑是对法院追求正义的一个最强烈的反讽。其实,民事执行本不难,对法官的责任追究才真正难。
经济诉讼中的“执行难”是个老问题,但这一个案子却完全不同。如果说15万元中的另外8万多元可能确实“执行难”之外,那么这已被法院冻结的6万多元呢?
钱早已被分掉了。也就是说法官们压根儿就没有准备也不可能把钱给张志祥。但他们却一而再、再而三地接受张志祥的宴请。
法院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保障,法官理应是公平公正的坚守者。作为一名法官,不仅必须遵纪守法,更应该具备较高的道德水平。而翼城县法院的这些法官,不但践踏了法律,甚至连基本的道德都沦丧了――这不能不让人震惊。 (《南方都市报》5.22王琳 文《扬子晚报》5.22盛大林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