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自由撰稿人方舟子因在汤姆网谈学术腐败和科学打假问题时,对参选中科院院士的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泌尿外科主任肖传国进行了批评,从而引发了一场备受关注的名誉权侵权纠纷案。
5月28日,北京市一中院一审驳回了肖传国要求方舟子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的诉讼
法院的判词给人以这样的启示,即作为知名教授、科学院院士候选人,应接受学术界及社会对其学术水准所发出的质疑之声,即便言论有所过激,亦应保持一定的宽容度,以保持正常的争鸣氛围。尽管“名人也是人”,但是公众人物具有一般人所没有的社会影响力,如果奢求与普通人相等的名誉权与隐私权,则社会对他们的监督工作就可能很难进行,甚至可能使得他们因此而逃脱社会的监督,所以公众人物的名誉权与隐私权应该有所受限,这是社会对公众人物进行舆论监督的必要条件。(《北京青年报》5.30)